为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文明秩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作为学生监护人,将切实履行如下承诺:
一、 有向学校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车注意事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学生候车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有序乘车,待车停稳后,服从照管员的指挥依次排队按顺序上车。
2、 上车后学生应主动回应照管员点名,听从指挥入座,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做到文明乘车。
3、 行车过程中学生应注意安全,请勿站立、随意走动、写作业、大声喧哗和打闹;不要玩耍笔、刀等硬件物品,请勿将头、手伸出窗外,因上述原因造成伤害,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 保持车厢卫生清洁,乘车时不吃东西,不随意乱扔垃圾和杂物。
5、 爱护公物,请勿玩弄和损坏车辆上的机件设备以及服务设施,损坏物品后要照价赔偿。
6、 待车停稳后方能依次按顺序下车,服从照管员指挥,做到文明下车,切忌推抢打闹。
7、 多次违反上述纪律,影响其他学生安全乘车且经教育无效的学生,照管员有权拒绝其乘坐校车。
一、 应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乘车规则。
二、 家长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校车服务费用(本费用以月为单位收取,校车方提前通知当月应交费用),否则校车方有权拒绝学生乘坐校车。
三、 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及时、全面的履行监护人职责。
四、 鉴于现阶段道路状况和学生安全的重要性,应提前于校车设定的时间接送学生,如到时车辆未至,应进行等候。
五、 作为学生监护人,已经充分考虑并预见到学生放学离开校车后可能发生的一切行为及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意承诺:监护人未至约定地点接送学生时,校车方对学生下车之后所有行为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监护人(签字捺印) 学生(签字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