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其它相邻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作,特作出以下承诺:
1、建设工程(项目)在组织施工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地下管线保护的各项规定。
2、本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做好在可能危害地下管线安全的区域进行物探勘察,并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基础工程支护结构设计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对地下管线保护的技术措施。
4、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时,坚决不开工。
5、对难以判断的管位,在未经实地会诊确定管位的情况下,坚决不开工。
6、凡发现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和管位维修产生影响的,立即停止施工。
7、在原有地下管线规定的保护区范围内,不使用机械开挖。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可靠,并将切实履行。如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并接收相应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