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运行维护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的监理要求、监理内容和监理要点。并按照基础设施、软件、数据和信息安全四类运行维护服务给出了具体的监理要点。本标准适用于: --计划提供运行维护监理服务的组织建立监理服务能力体系; --运行维护监理服务组织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为需方、供方和监理服务组织在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实施及评估阶段提供服务依据,并规范其服务行为;--运行维护服务需方评价和选择运行维护监理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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