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68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等新政策解读。
2.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要点及执法实践。
3.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及考评。
4.工贸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适用新技术介绍。
5.工贸行业危险辨识、隐患排查及职业危害控制。
6.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实践与思考。
7.工贸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第一期(以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为主)。
时间:2011年5月12至18日(5月12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电话:0371-6780220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汝河路64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10路到兴华街汝河路口站下车,向西500米即到;从机场乘坐开往龙源酒店的机场大巴在龙源酒店下车,沿嵩山路向北500米至汝河路右拐前行200米即到)。
2.第二期(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为主)。
时间:2011年8月25至31日(8月25日报到)。
地点:四川成都芙蓉饭店(电话:028-6808666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过街楼街99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54路公交车至八宝街站下车,直走至红绿灯右拐即到;从机场乘300路公交车至八宝街站下车,往回走至红绿灯右拐,过马路即到)。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根据业务工作实际,按照分配名额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薄书平、郭琳,010-84275761、84276030、84273296〈传真〉,13910751036、13810880363;电子邮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
2.培训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
3.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