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告2011年第9号
根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计上报情况,并经网上公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实现连续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1000天以上且“六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效、采用正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已淘汰木支护、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及以上的井工煤矿共有954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80处,地方国有煤矿292处,乡镇煤矿382处。现将煤矿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进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