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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03日

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

发 文 号:安监总管四〔2011〕101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1-06-2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四〔2011〕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截至6月20日,今年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8起,共造成35人死亡,20人受伤。

1月11日,广东省高要市禄步镇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在维修电捕轻罐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死亡3人、受伤2人。

1月28日,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一石灰窑(无营业执照)在封窑底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3人。

4月30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兴鑫菌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盐池内进行抽水作业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2人。

5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江南乡连盛酒厂在清理酒窖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3人。

6月6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神赐酱菜厂在清理酱菜池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2人。

6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岳铸造厂在维修冲天炉除尘装置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死亡6人、受伤1人。

6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一家具厂(无营业执照)在厂房后挖水井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3人。

6月18日,江苏省泰兴市江苏维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浸胶车间在玻璃纤维布烘干过程中,通风不良,挥发的可燃气体发生爆燃事故,死亡8人、受伤10人。

上述事故均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主要原因:一是事故企业多为位于乡镇或农村的私营小企业、小作坊,个别企业工商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经营;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三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职工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没有为作业人员配备自救器、防毒面具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五是未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六是部分地区对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针对性不强,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9号)各项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

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爆炸等危险,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工贸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承包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大力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要把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针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情况,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于未经工商登记注册非法生产的,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后要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坚决取缔;对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要联合或配合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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