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事项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2014〕129号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12-2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做好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2014〕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请在中国政府网
www.gov.cn“文件”栏目自行下载),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保密、群众来访处理以及消防、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请各单位于元旦、春节、国庆节前一周,将本单位节假日期间值班表报送总局总值班室(电话:010-64463100、64463220<传真>),届时不再另行发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