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矿山救护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指矿山〔2015〕15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1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
举办2015年全国矿山救护
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应指矿山〔201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机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矿山救援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技能水平,提高矿山救护培训总体质量,根据《矿山救护培训管理暂行管理规定》(安监总办字〔2005〕1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3〕5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于2015年下半年举办全国矿山救护师资培训班,并委托国家矿山救援华北科技学院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承担矿山救护培训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期。
时间:6月9-19日(9日报到)。
地点:华北科技学院培训中心(地址:北京东燕郊华北科技学院兴安苑交流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
(二)第二期。
时间:7月12-22日(12日报到)。
地点:中安之家云煤宾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29号;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
(三)第三期。
时间:7月25日-8月4日(25日报到)。
地点: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6号安全科技大厦;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
(四)第四期。
时间:9月15-25日(15日报到)。
地点:山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
(五)第五期。
时间:10月9-19日(9日报到)。
地点:陕西文化文苑会议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45号钟鼓楼广场;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教师的职责、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培训策划与设计;
(三)培训课程教学方法;
(四)培训课程开发与PPT课件制作;
(五)安全教育培训新技术、新手段;
(六)角色扮演授课训练;
(七)案例教学方法技巧;
(八)培训经验交流与研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按时参训,并将参训确认表(附件2)于开班两周前传真至国家矿山救援华北科技学院培训中心。
(二)请参加培训学员结合矿山救护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撰写1篇论文,并准备课件,供培训学习交流、专题研讨和教学演练时使用。
(三)学员报到时请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培训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收取。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