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县的通知
发 文 号:安委办函〔2016〕16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5-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调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县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确定的22个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县(以下简称烟花爆竹重点县),都组织开展了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烟花爆竹重点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攻坚前的2013年分别下降了35.7%、46.8%,对实现全国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续促进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调整烟花爆竹重点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定烟花爆竹重点县
根据各地区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布情况、“十二五”期间事故情况以及原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攻坚工作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江西省万载县、湖南省浏阳市等4个省(区)的13个县(市、区)为全国烟花爆竹重点县(见附件)。各省(区、市)要认真评估总结两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烟花爆竹重点县,并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创新方法,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推动落实重点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研究制定当地烟花爆竹产业规划和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具体措施,扎实抓好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要重点落实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生产企业“三库”(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和“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建设、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关闭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推动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密切跟踪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支持,确保依法依规有序展开工作。要加强烟花爆竹重点县企业的执法检查,积极实施对表检查、对单查处,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要强化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水平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
四、及时总结工作情况
各烟花爆竹重点县要每季度进行工作小结,相关的省、市两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正面典型,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调研督导、专题座谈、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