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9·13”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函
发 文 号:安委办函〔2017〕7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9-1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
“9·13”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函
安委办函〔2017〕7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你省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该起事故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和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你省督查期间,性质恶劣、影响很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请你省组织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核清事故伤亡人数,积极协助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依法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格按规定时限结案。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黑龙江煤矿安监局批复结案,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徐杨,010-6446407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