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司拟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防汛抗旱)研究,根据课题管理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点
系统梳理我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现状、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抗洪救灾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分析研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科学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防汛抗旱部分)。按照地方储备为主、中央储备为辅,中央与地方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央、省、市、县各级物资的储备任务、保障目标;结合我国洪涝灾害特性和抗洪抢险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规模、品种、数量,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物资储备网络,实现物资保障全覆盖;构建中央与地方、应急与常规相结合的防汛抗洪物资储备体系,为夺取防汛抗洪抢险胜利奠定物资保障基础。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水利水电)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资质,曾编制过防汛抗旱物资相关规划并通过审查的单位优先考虑。课题申请人应当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研究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45万元。
(三)请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汤中倩,邮编:10005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tangzq@chinasafety.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以寄出邮戳或快递送达日期为准)。
(五)防汛抗旱司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防汛抗旱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事先书面征得防汛抗旱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
(七)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和终期评审。课题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编制工作方案;6月底提交初步研究成果;拟10月底课题结题。
三、其他事项
(一)防汛抗旱司在收到至少3家合格咨询单位课题申报书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家为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应急管理部网站进行公示,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课题成果须经应急管理部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家评审通过。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