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2年 第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月29日
应急管理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部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聚焦重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重大事故及自然灾害应对信息。在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58期《全国安全生产简报》、13期《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告》,公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信息14条、重大灾害事故信息25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信息的公开。二是及时公开应急管理部政府集中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计划规划、人事、财务等信息。公开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5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36条、计划规划信息4条、人事信息103条、财务信息9条。其中,在人事信息方面,对招录制度、拟招录人员、录用结果、奖励表彰对象、工作调动等信息按程序进行公示;在财务信息方面,如期公开部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实现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三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解读,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部政府门户网站、部政务微信、部政务微博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全年组织召开10场新闻发布会、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制作发布视频解读37个、政策法规图解及知识答题等新媒体产品47个、文字解读稿13篇,主动传播权威声音,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咨询和回应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努力做好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答复办理工作,优化留言办理系统,启用实名注册认证,建立常见问题答复口径库,启用智能问答系统,优化智能检索功能,提供智能问答、智能检索、答复查询、咨询留言等多种咨询方式,并完善短信提醒办理和自动反馈功能。全年共办结留言1970条、公开答复1331条。在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门网页,公开发布部各司局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丰富了公众政策咨询方式。五是进一步深化、优化应急管理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该平台共提供19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办理,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类型;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地震查询等11项服务应用,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同时,编制发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9项电子证照标准,生成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921万余张,全部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并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
2021年,在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550条,包括政务动态信息184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549条、其他信息9158条;在部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500条;在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710条。
(二)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告知书格式和内容,不断提高答复办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件,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从申请主体看,自然人提交的申请97件,各类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11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50件,部分公开14件,不予公开11件,无法提供26件,按照规定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1件。
(三)完善公开制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修订《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制定部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事项。三是按要求梳理我部现行62部有效部门规章,按照规范统一格式,在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动态更新,提供在线查阅、在线检索、在线下载等服务。四是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
(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对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进行升级改造,不断优化在线办理流程,完善系统功能模块,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是严格落实部管理范围内政府网站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网站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日常运行监测,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三是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政务新媒体综合评价,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新媒体账号更新度和与部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度等维度指标均有所提升,基本实现统一安排、同步跟进、协同发声。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制定《应急管理部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清单,突出重点,压实责任。二是将“解决一批政务公开难点问题”纳入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的实际问题。三是每季度对部管理范围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检测、打分评估、整改通报,对出现信息发布重大差错的单位进行严肃约谈、督促整改。四是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的应急管理系统3000余个账号实施动态监管,排查出待清理注销微信公众号610个,并商请网信部门协助注销关停。针对政务新媒体“僵尸号”、“空壳号”等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效果。五是注重政务公开培训,将相关内容纳入全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轮训网上专题培训班通用类课程,纳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班任务,近4万人次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3 | 0 | 6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7 | 2 | 295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3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650.1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7 | 3 | 0 | 1 | 0 | 10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6 | 2 | 1 | 0 | 1 | 0 | 5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 | 0 | 1 | 0 | 0 | 0 | 5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4 | 1 | 0 | 0 | 0 | 2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5 | 1 | 0 | 0 | 0 | 0 | 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97 | 7 | 3 | 0 | 1 | 0 | 10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网站检查检测中发现问题较多,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公开能力不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的问题,2021年应急管理部重点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更加严格网站季度检查检测标准;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将政务公开纳入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中;三是征求32个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意见建议,形成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调整清单,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标准目录提供参考,同时协助地方专门就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问题进行指导培训。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