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应急管理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部党委会议、部务会议等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草案送审稿、规章草案等法治专项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三)部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部务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强地震灾害防抗救工作统筹协调。配合推动落实健全地方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定期跟踪了解省市县有关应急指挥机构调整情况。
(二)组织做好我部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对我部负责实施和指导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细化形成应急管理系统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对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名义设立的协会和举办的论坛、展览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和清理。
(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改进服务工作的通知》,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受理和结果送达工作。2021年部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88项,办结送达133项,并按要求全部进行公示,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
三、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一)推动完成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修改工作。积极推动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司法解释。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工作。积极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煤矿安全条例》制定工作。统筹做好防震减灾法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及规章制修订工作。
(二)报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坠落防护安全带》等19项国家标准,发布《加油(气)站油(气)储存罐体阻隔防爆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按程序下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等25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组织研制应急避难场所、风险监测预警、救灾物资、救援装备等200多项紧缺重要标准。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完成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等专项法规清理任务。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强化源头把控,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召开部党委会议和部务会议专题研究重大事项。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四、提升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动各地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陕西、山西等工作进度快、改革措施实、任务落实好的地区的经验措施进行宣传推广。印发《关于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发布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着装管理规定、统一标志式样。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梳理形成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攻坚督办任务及目录清单。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情况和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进行执法督导。对全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开展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对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针对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外包施工管理和实际控制人履职能力等矿山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
(三)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从坚持精准执法、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等5个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制度,评选优秀执法案例,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推动各地加大事故前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公布4批行刑衔接执法案例。在矿山行业领域统筹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推动经验交流和工作开展。持续开展年度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强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会同司法部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调动社会力量、行业力量、专业力量解决制约执法工作的瓶颈问题。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定级工作。在矿山行业推行实施“五个结合”的“解剖式”执法检查,让有限的执法力量发挥最大的作用。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共有1665万余人参与答题,实现应急普法与社会效应的良性互动。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高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一)密切跟踪风险变化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历史经验教训,加强统筹协调、加密会商研判、强化应急准备、及时启动响应,有力应对云南玉龙森林火灾、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等灾害事故。经党中央批准,牵头成立国务院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对特大自然灾害开展全域性综合调查评估。探索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组织开发满足社会应急力量需求的专属保险产品。
(二)积极推动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统筹推进国家地震灾害、防汛抗旱等专项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部门预案修订工作。紧跟灾害风险预判趋势,及时修订地震、洪涝灾害应急力量使用预案和央企救援力量准备方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三)完善灾害事故跨区域通行保障机制。指导推动黄河流域九省区建立应急救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域体系共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与相关中央企业签订应急联动机制协议,固化运用中央企业工程抢险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的经验做法。制定震后12小时应急服务响应行动清单,建立联动支援制度。
(四)采取实战指挥、实兵投送、实地展开、实际处置方式,组织举行“应急使命·2021”抗震救灾大型实兵演习,全要素全链条展现应对大震巨灾应急响应、力量突入、统筹指挥、救援处置等行动,推动整体提升重特大地震灾害应对能力。指导各省加强统筹谋划,积极开展以防汛防台风、森林火灾扑救和地震地质灾害、航空应急救援等为重点的应急预案演练。
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做好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答复办理工作,优化留言办理系统,建立常见问题答复口径库,优化智能检索功能,全年共办结留言1970条、公开答复1331条。围绕应急管理部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共举行10场新闻发布会,召开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制作发布文字视频解读50篇(个)、政策法规图解及知识答题等新媒体产品47个,主动传播权威声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2021年应急管理部登记办理群众信访2542件2780人次,信访秩序总体稳定。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部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行政应诉案件15件。
(三)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2021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7件、政协委员提案92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健全科技保障体系
(一)编制发布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等9项电子证照标准。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
(二)继续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围绕工贸领域重点检查事项开发专用执法模块。开发统一的监管执法信息平台门户,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互联网+执法”系统等9个监测预警和监管执法业务系统。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联网试点,探索风险监测预警和网络巡查执法工作模式。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2022年,应急管理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制修订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