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门,各全国产业工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全国亿万职工的安全健康,它的颁布施行,必将对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安全健康的亲切关怀,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各级工会要学好用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从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发,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入手,紧紧抓住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的有利时机,推动广大企业和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权益。
二、进一步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出发,组织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条款,紧密结合《工会法》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职责权利的规定及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加深对新《安全生产法》中涉及工会和职工权利条款的学习、领会和理解,珍惜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职工书屋、报刊、文化宫等工会宣传阵地,通过网络、短视频等新媒体工具,采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职工深刻学习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内容,吃透法律精神,逐条领悟,知道修改了哪些、为什么修改、会产生何种影响,从而最大限度发挥法律修改的应有作用、释放法治威力。
三、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事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化“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做好特殊环境下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加强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劳动保护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新《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各项职责,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的群众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切实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职责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乡镇企业特别是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经济类型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这些企业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不具备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危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要会同政府等有关部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督促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立即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在全国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高潮。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工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检查和指导。要加强与政府等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密切配合,促进企业将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纳入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范畴,积极履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职责。
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