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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2年02月28日

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发 文 号:市监特设发〔2022〕11号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02-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有效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安排开展季度、半年检查评估,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

二、专项行动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电话:010-82262254,传真:010-82260187,电子邮箱:tsj@samr.gov.cn。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2月16日


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不断积累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集中行动,使电梯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更加完善,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得到切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提升电梯使用管理质量

1.扎实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使用、维保单位严格按照2021年部署要求和制造单位的技术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后续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通过定期检验和检测工作,逐一落实鼓式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以及松闸顶杆更换任务,并按时上报《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2.开展重点场所电梯超期未检专项整治,提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

3.强化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维保工作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典型事故案例,督促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二)强化信息技术赋能,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

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群众乘梯无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明晰各方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调动各方积极性,多种方式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扩大平台覆盖面,2022年年底前要覆盖本地区在用乘客电梯75%以上,保障乘客困梯后得到快速解救。

2.加强电梯故障统计分析,提升安全监管有效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电梯故障相关数据记录和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助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已建成省级或城市电梯故障数据库平台的,应当实时或定期向总局相关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数据,更大范围开展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

3.深化推动智慧监管,逐步提升监管效能。总局批复试点城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智慧监管,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主体责任,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强化社会监督和协同监管。继续推进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应用,推动生产单位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实施电梯施工告知无纸化办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努力开创政务服务新局面。

(三)推动改革落实见效,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1.巩固按需维保改革成果,引导电梯维保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行电梯维护保养格式合同范本,引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指标为考量基准,确定双方维保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主动公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周期、质量目标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等,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优质优价的维保市场,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水平提升。

2.深化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提高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自行检测,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测改革试点范围,202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电梯检验、检测分离;落实电梯检验的监督属性和公益属性,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抽查,使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3.打造最严技术规范标准,保障电梯本体安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按需维保、检验检测试点经验,研究提出法规标准制修订建议,加快推动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及时将成熟的改革措施法制化、制度化,最大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四)健全多方联动机制,提升电梯安全共治合力。

1.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安全纳入民生保障项目,形成综合治理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既有住宅加装形成的新“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状况较差的老旧住宅电梯,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以解决。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和培育电梯安全运营管理新模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研究完善电梯保险新模式,加大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试点应用和推广,发挥保险机制在事故预防、使用管理中的更大作用;探索构建长周期电梯使用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具有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主体。

3.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秋季开学等时段,集中开展电梯安全教育,普及少年儿童电梯安全知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列入本年度重要民生事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广泛动员电梯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积极参与,合理安排进度,明确各相关方责任,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网站、报纸刊物、新媒体等载体,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反映行动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电梯的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引起负面舆情事件,增强公众乘梯信心。

(四)加强协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季度、半年检查评估,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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