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调查企业:
根据工作需求,部组织制定了《道路货物运输价格统计调查制度》《长江航运价格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现予印发。部运输服务司和长江航务管理局作为两项统计调查制度的组织实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做好统计调查制度的布置与培训工作。各调查企业要严格遵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报送统计数据、依法统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附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部运输服务司 张强,010-65293433;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张旭东,027-8276313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统计局办公室,长江航务管理局,部水运局、运输服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