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 文 号:安健函〔2014〕49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发布日期:2014-08-22
关于征求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安健函〔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我们起草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或“职业健康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9月19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联系人及电话:秦兴强,010-64463443,64463409(传真)
电子邮箱:qinxq@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