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 文 号:政法函〔2015〕36号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发布日期:2015-07-02
关于征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政法函〔2015〕36号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该文稿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8月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煤矿事故规定(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