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实施安全生产法若干规定(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 文 号:政法函〔2015〕67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发布日期:2015-11-25
关于再次对实施安全生产法若干规定(稿)
征求意见的函
政法函〔2015〕67号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工作,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调研起草工作的同时,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若干规定》(规章草案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施〈安全生产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各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规章征求意见”。
2.通过传真发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