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金属冶炼企业信息的函
发 文 号:管四函〔2016〕3号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发布日期:2016-03-03
关于请报送金属冶炼企业信息的函
管四函〔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掌握金属冶炼企业基础信息,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原冶金、有色企业信息台账的基础上,依据《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健全完善金属冶炼企业信息台账,并请于5月20日前将金属冶炼企业统计表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冯智慧,010-64463229。
电子邮箱:fengzh@chinasafety.gov.cn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