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
我司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754-2017)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旧对照稿(详见附件)。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反馈我司。联系方式:吴任欧,010-64463038,wuro@chinasafety.gov.cn。
附件:《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新旧对照稿)
安全生产基础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