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5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就《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1部分:车载信息采集与传输装置》等11项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报批稿)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40条、采纳22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13条。具体情况如下:
1.《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1部分:车载信息采集与传输装置(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2部分:管理平台技术要求(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3.《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3部分:上装系统输出信息通信协议(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4.《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4部分:水力系统控制装置(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5.《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6.《喷水保护下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7.《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报批稿)》收到意见建议32条,主要涉及适用范围、警告用语、环境试验后灭火装置喷射时间、有关灭火装置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表述等,其中采纳19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11条;8.《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报批稿)》收到意见建议8条,主要涉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其中采纳3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2条;9.《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法(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10.《火灾调查视频图像检验鉴定技术规范(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11.《阻燃及耐火电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报批稿)》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
修改意见建议未采纳的原因主要包括:意见提出人对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了解不全面,对标准修订新提出的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的目的意义理解不充分,修改意见建议表述不准确或者不适用于该标准等。标准编制组均已与意见提出人进行了直接沟通并作出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