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的骨骼起运动支撑和保护重要器官的作用。创伤往往造成骨折,骨折部位有皮肤裂伤,骨头与外界相通为开放性骨折,无皮肤裂伤为闭合性骨折。
1、固定注意事项
(1)凡是骨折、关节伤、血管神经伤、广泛软组织伤等伤员,在送往医院前均须做好伤肢固定。
(2)先进行止血、包扎,然后固定。
(3)刺出伤口的骨折端不要送回伤口内,一般畸形则按原形态固定,以免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
(4)固定范围应包括伤部上下两个关节,固定物要扶托住伤肢。
(5)肢体骨突部位应用棉垫或其他柔软材料作衬垫。
(6)送往医院途中应重视伤员主诉,注意观察伤肢,适当抬高并予以保护。严寒地区应注意保暖。
2、固定材料选择。骨折应用夹板临时固定。常用的有木制、铁制、塑料制临时夹板。如无临时夹板,可就地取材,用木板、木棍、树枝、竹竿、硬纸板等临时代用。
3、固定方法
(1)舷骨骨折。一种是木制夹板固定。用木夹板两块置于上臂内外侧,再用两条三角巾折成带状扎牢,肘关节弯曲成90度,前臂用三角巾悬吊。另一种三角巾自体固定。 用一块三角巾悬吊前臂,另一块三角巾固定上臂于胸侧。
(2)前臂骨折。用两块长短适当的木板垫以柔软衬物,分别安置前臂屈侧与背侧,用三角巾包扎,再予悬吊。若固定需要包括手及腕部时,则屈侧木板一端长达手指尖远处,用布团置于手掌使手呈半抓握位置固定。
(3)股骨骨折。用一块长木板或扁担,自腋部起至外踝处以5~6条三角巾,分别绕胸、腰、大腿、膝、小腿及踝部等处扎紧。无木板时也可利用健肢与伤肢绑扎在一起作固定。
(4)小腿骨折。用一块木板自大腿中部至足部,用三角巾或绷带绑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