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这主要说明地质灾害是一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地质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人或财产受到威胁的称为地质灾害隐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是一种崩塌、滑坡等地质现象。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可预见性差。地裂缝、地面沉降属渐变性地质灾害,有明显的预兆,并且会不断加重,影响时间长。
产生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气候条件和植被条件等。
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类:
1、开挖坡脚,破坏山坡的稳定性。如,切坡建房和工程建设,在山坡上开荒种植、乱砍滥伐等,会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是在发生过小型崩塌、滑坡的房屋后,有人冒雨清挖排水沟,最容易产生再次崩塌、滑坡造成人员伤亡灾害。
2、斜坡上堆填加载,如,山坡建筑、在山坡上堆渣填土、人工蓄水等。
3、采矿等地下挖空、过量抽采地下水,地表加载、振动等,容易引发地面塌陷。
4、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山区梯田灌溉等地表排水、渗水。
地质灾害发生前常有一些异常现象:
1、发生滑坡的前兆
(1)坡脚前缘出现裂缝和土体松动鼓起现象;
(2)斜坡后缘裂缝加宽加长,不断产生新裂缝,坡体后部下座,四周岩土松动和发生小型塌滑;
(3)岩土体发出声响,裂缝冒气、冒水;
(4)坡脚堵塞的泉水复活或泉水、井水突然干枯;
(5)动物出现惊恐不安、不入睡等异常现象;
(6)房屋倾斜、开裂,树木出现东倒西歪(醉汉林)、马刀树等。
2、发生崩塌的前兆
(1)陡坡前缘发生小崩小塌;
(2)坡脚出现新的破裂、有异常气味;
(3)偶尔有岩石摩擦的声音;
(4)出现热气、地下水等异常现象;
(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3、发生泥石流的前兆
动植物异常,山谷中传出轰鸣声,地有微微的颤动,主河流水上涨和正常流水突然中断,水浑了,有时能闻到一股火药的味道。
4、发生地面塌陷的前兆
(1)井、泉水位突然升、降,水质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等异常变化。
(2)地面开裂、裂缝扩展,地表鼓起或下沉。
(3)房屋有响声、开裂或倾斜。
(4)地面积水冒气泡、水泡、旋流等,地表水位下降或干枯。
(5)植物变态、动物惊恐。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性,因此,地质灾害是可防可治的灾害。
二、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地质灾害,一方面要避开灾害体和不能人为引发灾害。另一方面要治理地质灾害。具体地说:
避开灾害体,首先,就是要选择在地势较平或山体较稳固的地方搞建设和活动,这就不会产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比如,在农村,要选择地势较平缓的地方集中连片进行规划建房;不要靠山脚太近切坡建房,房后要留出一定的防滑空地。其次,就是在查出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要避开灾害体的威胁。比如,切坡建房的,要经常对斜坡进行检查监测,看是否出现裂缝等地质灾害预兆,尤其在雨季要更加注意。当连续下雨或暴雨,可能出现预兆,要考虑避开灾害体。一旦发现预兆,要马上撤离。
不能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就要避免刚才所说的这4类人为因素。如不切坡建房、不在房后坡体上乱伐滥挖、遇到崩塌滑坡不能马上去清理水沟坡脚等。
治理地质灾害,主要是指一些小型的、危害性大、一时难以搬迁避让又容易治理的崩塌滑坡,避开雨季进行治理。
难以治理的崩塌滑坡,人员和财产趁早搬迁是理智的选择。在出现小崩小塌现象时,可能大的滑坡就将发生。这时,千万不能进入滑坡影响区,去清理塌下来的土石、清水沟和抢救财物。
防治崩塌滑坡的简易工程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修筑拦水、排水沟
在灾害体的外围约2-3米处挖一条拦水沟,使上面的水不进入灾害体,在灾害体上挖几条排水沟,使灾害体上的水尽快尽量排走。特别注意水沟不能有渗漏,可以用水泥沙浆摸底摸面或压盖塑料薄膜,否则反而有害。
(2)降坡削坡
可以把坡体分成几个台阶,也可以在坡脚填方压脚,但要预埋导水管,使地下水能通畅排出。
(3)筑挡墙
在坡脚挖筑预埋导水管的挡土墙,或埋木桩、钢管桩、混凝土桩作抗滑桩。
(4)填缝
对坡体上的裂缝用水泥沙浆或黄泥沟缝压实。
对于重点工程建设,在选址时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发现有灾害隐患的工程对同时配套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以避免造成地质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