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时值冬季,早晨雾大,路况多变,给我县各幼儿园的校车运行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将埃及“11·17”校车事件情况通报全县,请各学区、幼儿园认真汲取该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校车接送程序,确保幼儿园校车运行安全。县局再次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接送时间。目前,我县各幼儿园每天早上接幼儿的时间均在6:00左右,此时,天尚未亮,加之多为大雾天气,光线不好,能见度差,给车辆运行造成极大的危险。同时,幼儿家长要早起等候,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为此,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各幼儿园校车统一接送时间调整为早上7:00开始接幼儿入园,下午接送时间为3:30开始送幼儿离园,请各幼儿园严格遵循统一的接送时间。对于不按规定时间接送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安全意识。各学区要以此次事件为鉴,及时召开辖区班子、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会议,加强对园长和驾驶员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校车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对幼儿园校车的监管力度。各幼儿园要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冬季校车安全管理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对校车的维修与管护措施,确保校车安全行驶。遇到特殊天气,要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特别是下雪或路面结冰时,要停止校车接送,消除自然因素造成的行车隐患。
三、完善接送程序。
一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一表四责”制度。为了加强校车管理,落实校车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幼儿乘车安全,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一表四责”制度,切实履行四级签字制度,未经学区领导签字,校车不得离园和入园。各学区和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发车登记,做到超员行为不消除不发车、学区管理员不签字不发车、路面不清楚不发车,确保校车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行“五关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定期检验、保养、维修制度,对车辆性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证照不齐、性能不好、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不具备校车条件的接送车辆要坚决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驾驶员要坚决辞退;要安排专人做好幼儿接送工作,要按月份或者周次安排跟车接送教师,接送教师每天要负责在幼儿上下车时清点核对幼儿人数,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
三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学区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力量,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夯实措施,加强督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营。各学区、幼儿园的负责人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是校车运营的直接责任人,接送教师对幼儿在车内安全及交接时安全负管理责任。各学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幼儿园校车的监管,细化幼儿园负责人、驾驶人、接送教师、安全监督管理员的责任。对校车超员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的,县上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