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项目经理不到位,安全员缺位的施工项目以及未按标准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按现场审批合格的专项方案施工一律停工;对总监不到场的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和处罚。
二是对施工现场5处以上临边及洞口防护不到位、对电梯井内仍然使用使用钢管扣件做操作台的、作业层超过规范高度任然无大防护棚的项目一律停工。
三是对施工现场外墙使用“吊篮”作业,未经监理单位核验投用,在使用中未按规定作业(如将吊篮违规或悬挂空中,作业人员违规上下吊篮)的项目一律停工。
四是对违章作业(如不带安全帽、不栓安全带、违章指挥)和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合格成品配电箱的施工企业一律停工。
五是对施工现场安全员办公室建设不到位,远程监控视频图像不能正常接入监控中心,平安卡指纹考勤上报不达标者,一律停工。
六是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及时或者拒不整改的,一律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