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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及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6月22日

一、采区及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检查采区瓦斯涌出集中,产生量大,工作面又处于移动之中,容易发生“一通三防”事故。由于通风与瓦斯、煤尘和火灾防治的关系密切,安全检查中要进行综合评价。

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一是采区通风系统的完备性及其抗灾防灾能力;二是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通常这是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最高的区域,当回风流瓦斯浓度达0.7%~0.8%时,回风隅角瓦斯就可能超限;三是采煤机机组附近,这是瓦斯涌出集中、产尘量大的地点;四是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检查的主要内容与方法有以下四项:

1.采区通风的检查

重点检查采区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是否采用分区通风,采面与采面串联、采面与掘进面串联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煤工作面通风形式和风速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风量能否满足排放瓦斯和煤尘的要求;采区尤其是采空区漏风情况;采区通风是否稳定可靠;是否把溜煤眼当作风眼使用。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面的配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风速是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采区巷道断面是否影响通风的要求。

(4)工作面的温度是否超过30℃。

(5)采煤工作面与相邻掘进巷道口是否有一次以上的串联通风。

(6)采煤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是否有一次以上的串联通风。

(7)工作面是否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8)高瓦斯、突出矿井,开采自燃煤层矿井采区内的回风是否是专用回风巷。

(9)采区进回风巷是否有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的情况。

(10)突出工作面是否采用下行通风。

(11)采区内的漏风是否进入采空区。

(12)采区内是否有控制风门。

(13)采区内的角联网络是否稳定。

(14)采区巷道是否有微风、无风的地点。

2.瓦斯防治的检查

重点检查:采区瓦斯治理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瓦斯积聚;瓦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是否完善。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进风井筒、进风大巷、采区进风巷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5%。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道风流中的瓦斯达到1.0%时是否停止电钻打眼。

(3)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在1.0%时是否爆破作业。

(5)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达到1.5%时,是否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有无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0%的局部瓦斯积聚地点。

(7)瓦斯积聚附近的20m内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排放瓦斯有无安全措施。

(9)排放瓦斯时是否有班(组)长、电工、瓦斯检查工在场。

(10)瓦斯检查工是否配齐。

(11)高瓦斯工作面和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是否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工。

(12)高瓦斯工作面是否每班检查瓦斯3次,瓦斯工作面是否每班检查瓦斯2次。

(13)瓦斯检查是否有记录,是否做到检查牌板(检查箱)、记录、汇报三对口。

(14)工作面是否有瓦斯检查牌板,是否认真填写。

(15)瓦斯检查工检查记录是否随身携带,记录是否齐全。

(16)瓦斯检查工是否在现场交接班,有无脱岗现象,有无漏检行为。

(17)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准确。

(18)工作面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

(19)在停风区内是否有人作业。停工区内,瓦斯浓度达到3.0%,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予以封闭。

(20)停风区是否有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煤尘防治的检查

重点检查风流中煤尘浓度是否超限;是否存在积尘;防尘措施是否有效。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采区(工作面)风流中的含尘量是否合乎要求

(2)在采区巷道两帮顶底,管子上、支架上是否有厚度2mm、长5m的积尘。

(3)是否有清洗煤尘制度,对巷道是否经常清洗。没有防尘管路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4)爆破前后是否洒水。

(5)是否使用水炮泥,且达到每个炮眼的水炮泥数量。

(6)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转载点是否有喷雾洒水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炮采工作面是否用湿式打眼、冲洗煤壁、水炮泥、爆破喷雾、触媒洒水等综合防尘设施。

(8)工作面是否有煤层注水措施,注水量、时间、水压是否满足要求。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或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9)注水后湿润煤量是否满足要求。

(10)注水钻场、钻孔是否满足注水要求。

(11)注水钻场、钻孔是否有注水表、压力表,并有人经常检查。

(12)封孔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水的地点。

(13)供水管路是否符合防尘、洒水、注水的要求。

(14)供水管路有无阀门控制。

(15)供水管路是否接到所有用水地点。

(16)供水管路有无漏水的地点,是否经常修理。

(17)采煤机的内外喷雾是否完好,是否经常清洗堵塞喷雾的煤粉。

(18)岩粉棚、水棚、水袋、水槽的岩粉量、水量是否满足巷道的需要。

(19)隔爆设施安设的位置是否合适,是否起隔爆作用。

(20)每个隔爆棚的间距是否合乎要求,吊棚是否适合。

(21)岩粉棚的岩粉是否经常更换,有无结块。

(22)水棚、水槽的水质是否清洁,是否经常补充并清扫槽内的杂物。

(2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是否设置支管和阀门。

(24)每季度是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5)木料场、矸石山、煤灰场距离进风井是否小于80m。

4.自然发火防治的检查

重点检查:采区是否具备较大自然发火危险;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是否有效。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采区巷道是否布置在煤层中,有无防火措施。

(2)是否采用后退式布置工作面。

(3)对老巷是否认真处理。

(4)巷道冒顶是否处理。

(5)高顶有严重空顶,该处是否处理。

(6)打穿杆过破碎地点是否处理。

(7)三角点是否处理。

(8)工作面结束后是否及时处理。

(9)采区结束后是否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采区内有无超过30℃的高温,是否处理。

(11)采区C0浓度大的地点是否经常进行采气处理。

(12)是否经常进行气体分析。

(13)对30℃高温,C0浓度为0.001%,个别地点C0浓度在0.0005%时是否经常处理。

(14)对隐患地点是否经常注水,能否起作用。

(15)采空区是否根据推进度经常注泥、阻化剂和河沙。

(16)泥水比、阻化剂浓度是否合乎要求。

(17)是否采用注氮防火,注氮的浓度是否在97%以上。

(18)注氮管、注泥管、注砂管是否接设到位。

(19)灭火管路的接设是否满足要求,平时堵管口有无异物或煤块在管内。

回(20)是否采用束管监测,其传感器位置是否合适。

(21)是否利用束管监测来分析自然发火规律,有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22)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是否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3)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是否安排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4)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是否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

(25)密闭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厚度不应小于0.5m。

(26)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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