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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与悬挂的安全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24日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是否使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是否使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是否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3)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是否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是否能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5)沿钻孔敷设的电缆是否紧绑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6)电缆是否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是否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是否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是否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7)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是否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是否敷设在距电力电缆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是否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8)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是否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是否不小于50mm。

(9)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是否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10)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是否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11)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12)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13)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煤矿用铠装或非铠装电力

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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