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大规模的推进,旧的建筑、构筑物等越来越多的拆除作业,更加让我们明白,只有安全拆除旧的建筑,才能建好新的建筑。现将十三条安全拆除作业须知分享给大家。
1
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并按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2
拆除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3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说明。施工作业人员在充分理解技术说明后应在书面技术说明材料上签字。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
4
必须合法用工,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及时进行人员备案。
5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6
应配齐所需用的劳动护具,若发现安全防护或护具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7
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机具、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8
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和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严禁现场吸烟和违章用水、用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行为。
9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围挡,并在危险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应在拆除现场周边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夜间作业警示灯光,并派专人监管。
11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12
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毗邻建筑物及其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应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可能进入拆除现场的有关人员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