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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建设工作之浅见

作者:刘杰修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19日

        近年来,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由于在企业体制改制和行政机构改革中,安全监管工作从劳动部门划转到经贸委,再从经贸委划转到安全监管局,安监机构职能多次划转和改革,不仅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资料,如企业安全台账、事故案例等在存放和交接中丢失严重,而且机构内部的内业建设、档案管理没有形成系统的归档和保存。新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较晚,还存在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技术不精、不专等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必须从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努力在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企业安全档案制度。随着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制定企业安全档案标准化格式,统一主要内容,分纸质和电子版,报当地安监机构备案。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机构档案管理。开展安全监管机构内业建设,编制内业建设指导意见,统一基本标准。内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辖区内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安全监管机构职能情况、处(科)室设置及职责、工作流程、各类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行政许可、执法程序、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大事记、事故台帐档案和其他档案资料管理、行政电子监察和廉政建设等内容。
        三是组织开展标准化市、县安全监管局活动。制定标准,先选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试点可分为单个试点和市、县系统试点。市、县系统试点可重点放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方面,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电力行业安全标准最早制订并颁布实施,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局制定的其他行业的安全标准也相继颁布。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将起到长远的影响,应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进度,分行业、分规模制定安全标准,并注意定期修订和完善。在工伤保险费率、贷款担保信用等级和替代现状安全评价等方面,研究制定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优惠政策。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目前,省局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每年都要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资格培训,应结合基层安全生产实际和执法的特点和难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监察的对象范围,进一步规范安全执法程序,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公平执法、公开执法和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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