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濮阳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引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从2006年的781起、117人,下降至2010年的427起、55人;事故起数5年减少354起,下降幅度为45.33%;死亡人数减少62人,下降幅度52.99%。2006-2010年,濮阳市连续5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
一、党政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濮阳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构建 “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自200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先后10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累计召开20次常务会议、2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人大、市政协将安全生产列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工作计划,积极帮助、督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08年12月份,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公安和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13个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市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为确保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濮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濮阳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濮阳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濮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等10个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特别是2008年7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率先提出了“党管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划分了包括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其工作部门和公检法、工青妇组织在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国务院百日安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广。
三、建立健全机构,建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濮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监机构建设。2004年,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同时,成立了副县级规格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07年,成立了濮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累计投资200万元配备了应急救援装备和检测检验仪器设备。2010年,市安监局新增3个科,增加行政编制5个;2011年,成立了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全部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并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2008年6月,濮阳市采取由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委托乡镇(办)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法,在全省率先赋予乡镇安全执法权。目前,濮阳市已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此外,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建设,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全市安全执法人员的执法监察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服务,文明执法,较好地树立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2009年,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四、加强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从2006年以来,坚持每年组织综合性全市安全大检查不少于3次,专项安全检查不少于20次,并深入开展以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8个行业领域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2006年至今,通过市政府挂牌督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强力督促检查,先后协调资金6000余万元,彻底整改了濮州大市场占压油气管道、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与皇觉寺安全距离不够、南乐县卫河张浮丘危桥等10余处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广泛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树立安全生产大宣传观念,多方构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从2003年开始,市委把安全生产正式列为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2004年,市财政在全省率先列支3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经费;2006年,在市广播电台开办 “安监之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在濮阳电视台、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濮阳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南安全》等媒体,普及安全常识。2007年和2010年,濮阳市被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公安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国家6部委评为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2009年,濮阳市被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百题知识问答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