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管理力度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纠处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性的基础上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长期不懈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及长期一贯的依法执罚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第三,要尊重违法行为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是一种轻微违法行为,对其我们必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体现对违法者人格的尊重。同时,要有甘于受委屈的准备,有时甚至是行为人的指责;要说得过违法者,做过细而耐心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四,要坚持区别对待,依法灵活掌握。对每个违法行为人都要去管理,但不是每个违法行为都要处罚。对确实不知道的,如有些是农村的,难得出门,我往往是说服教育,让他们看看我们在每个路口设立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提示牌,然后让他走。对故意违法的,一般都要处罚,但对有些生病去医院、家里确实有急事等,我个人认为不宜采取处罚。
二、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1、加强自行车停放管理。确定允许停放和具体收费标准。市区要按区域分不同等级路段,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定价可以按适用范围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使自行车停放做到“专人管理,规范合理”。
2、加大对无牌(证)非机动车的整治力度。对无牌无证的人力三轮车、自行车上路的一律予以扣留车辆处理。形成严管重罚的打压态势,并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弹。
3、讲究管理方法和手段。要改变过去重“机”轻“非”的路面执法管理观念,加强纠正非机动车违法违章的手段和方法研究,针对非机动车通行有平峰和高峰的特点,采取平峰查牌(证)、高峰抓秩序的基本管理模式,对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对纠违时发现的可疑车辆,要通过“非机动车信息系统”上网查询比对,以及时发现、打击偷窃车辆的人员和团伙,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非机动驾驶人处罚是必要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管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是可行的,并非不可逾越。只要我们坚持说服教育,讲求工作方法,是完全可以达到我们执法管理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有一定难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像机动车驾驶人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往往难以管理和处罚,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交巡警付出更多的劳动,我想我们的付出会有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