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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8日

为确保职工安全,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对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施工现场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
  第二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及检修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不戴安全帽者按一般违纪处理,扣单位0.5分,外单位施工人员按《安全协议》或《洗化厂职工行为管理规范细则》处罚。
  第三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按规定着装,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对各种生产检修所用机具、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认真检查,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第四条  进入200#酸区人员必须经生产分厂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  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配装阻火器,办理进界区通行证,违者罚款50-200元。
  第六条  严禁自行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对违反者罚款50-100元。
  第七条  手推车进入生产装置区、检修现场,必须征得车间同意,并将手推车停放在指定的工作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第八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动火,要严格按着中石化总公司的《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安全、消防、保卫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作业有权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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