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凡在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和所属新、改、扩建设项目区域内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0.5米以上,地面堆放50kg/cm2以上的重荷载物件。从事管线开挖、基础砌筑、地下管网检查,或从事挖掘坑、槽、井、沟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
2 作业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 《作业证》应由工程项目部确认动土层面以下是否有预埋设施,如有预埋设施应改变动土层面,确不能改变动土层面的应保障不破坏电缆、电线等预埋设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2.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2.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便携式木折梯安全要求》GB 7059和《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2.11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12 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 46的有关要求。
2.13 坑、槽施工时注意做防汛处理。
2.14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3 作业证管理
3.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管理审批。
3.2 《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携带,一份交施工单位负责人,一份由工程项目部留存。保存期为一年。
3.3 施工作业单位(人员)在工程项目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3.4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3.5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动土安全作业证》。
3.6 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7 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动土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10天
2)动土作业票证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