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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及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02日

1.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线(缆)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电线(缆)必须与负荷相匹配;配电箱、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要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封闭加锁,专人管理。

3)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作保护接零,手提式电动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等。

4)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必须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2.施工及生活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现场的闸箱上私拉乱接,确有需用应请现场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2)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脚手架上应加绝缘,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3)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电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在电源插座上连接线路时,必须用插头连接。

4)照明电灯、电线、电闸箱要符合要求,外线接头要用防水绝缘胶布包好。

5)拆除照明设备,不得留有带电部分,如必需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以绝缘固定距地面2.5米以上的适当处。

6)员工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线、插座、电器设备等。

7)除试验室使用的电器养护设备外,其它单位严禁使用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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