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使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上台阶、上标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负责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协助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组织。
(三)、协助项目部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金,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四)、 参加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做好记录入档。
(五)、负责检查项目部入场新工人三级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六)、每月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年终进行评比,并作好检查评定记录入档。
(七)、负责公司省、市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并做好跟踪服务,确保公司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的落实。
(八)、负责安全处各种安全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九)、经常深入施工一线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入档。
(十)、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试验,对陈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要坚决报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十二)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入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