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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观、通行人员的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2日

 1、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到生产工作地方参观、通行和逗留,当班人员有权劝其离开。

  2、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必须派人引导,不准让其在无人引导进入现场参观。到生产要害部门通行参观,必须经过厂长(经理)或保卫部门批准。

  3、引导人员应事先向参观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在参观的全过程中,引导人员不准离开现场,应注意参观人员的安全。

  4、参观时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危险标志,不能妨碍操作,不准与正在操作的人员讲话,不准靠近机、电转动设备,不准乱摸乱动。

  5、参观人员必须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遵守注意事项,如不服从指挥和有妨碍安全的动作,引导人员应批评指出,必要时立即带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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