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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10日

        l、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职责;
        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
        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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