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证批量产品与提交认证检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以使申请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环境标志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标志产品的生产和变更。
3.权责
3.1生产部负责变更认证产品的受控部件和材料时,符合产品认证标准。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
3.2供应部负责采购产品的一致性和质量。
4.作业内容
4.1 加强管辖范围内产品的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生产过程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4.2 加强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采购等技术文件管理,如何修改或变更都要经过行政部的批准。
4.3加强工艺纪律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符合。
4.4加强员工的培训,确保按程序和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
4.5通过数据分析方法,对产品的符合情况的趋势进行分析,找到适合的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不符合。
4.6公司在变更企业机构、生产条件、管理体系等时,应对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4.7公司在变更认证产品的受控部件和材料时,应组织评审、试验,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环境指标符合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