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准确地传达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的指令、通知、通报的传真电文,并坚决贯彻执行。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措施指挥协调生产,真正做到不违章调度,不违章指挥。
3、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无条件地服从安全。
4、认真抓好开工前、生产中、收工后的安全汇报工作,仔细听取现场工作人员的汇报,详细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做好事故汇报记录。凡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督促按章处理。重大隐患及时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
5、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灾害及事故,要迅速掌握受灾情况,按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调动人力、车辆、物资等进行抢救。同时,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审核和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6、积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按时参加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例会及安全质量检查,按领导要求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