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好风险辨识与评价,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从源头上管控分险,减少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3.1 风险辨识与评价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风险风级管控的协调组织与综合管理工作。
3.2 风险辨识:
3.2.1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必须全员参与。
3.2.2 工程技术部、总工办负责拟定重点设备、重点工艺清单,并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价。
3.2.3 安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总工办组成联合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各部门的风险辨识结果,并选择风险管控点位,明确管控措施。
3.3 各级管控责任人负责严格按点检频次对风险点位进行点检,并如实记录点检情况。
4.1 风险辨识与评价
4.1.1分险辨识评价方法。选用LEC评价法,根据危险(有害)因素风险的大小和管理需要,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从高到低划分为四级:
一级(红色,D值320以上),重大风险;
二级(橙色,D值320--160 ),较大风险;
三级(黄色,D值159--70 ),一般风险;
四级(蓝色,D值70以下),低风险。
4.1.2辨识评价范围。应覆盖所辖区域和生产的全过程,包括所有区域、活动、设备、设施、物料、工艺流程、职业健康危害、环境因素、工具及器具、紧急情况等。
4.1.3 风险管控措施。分险管控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4.1.4 班组辨识。分公司、事业部以项目为单位组织风险辨识与评价,必须各岗位人员全员参与。各岗位辨识完成后,班组应组织全体会议,对辨识情况进行讨论与补充。
4.1.5 部门审核。班组辨识完成后,提交部门审核,部门应对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应退后班组补充辨识,直到通过为止。审核通过后,部门应对辨识材料进行汇总,并将电子版材料报安环部。
4.1.6 工程技术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专业辨识,制订公司重点设备、重点工艺清单,分工进行辨识。
4.1.7 公司审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审核小组,审核由工程技术部、总工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职责为:
① 对各部门辨识材料进行审核,修改、补充、完善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等内容。
② 确定风险管控点位,形成分险分级控管信息表。
4.2 风险分级管控
4.2.1 分险分级管控规则。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
一级,重大风险:公司、部门、班组、岗位联合管控,每日检查一次。
二级,较大风险:班组、岗位每班检查一次,部门级每班检查两次,公司级随机抽查,监督检验完成情况。
三级,一般风险:班组、岗位每班检查一次,部门级每班检查两次,公司级随机抽查,监督检验完成情况。
四级,低风险:岗位员工管控,每班检查一次;部门和班组不定期抽查。
4.2.2 管控责任人的确定:
①公司级管控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可按区域指定责任人,公司领导可不定期进行抽查。
②部门级管控,由部门长或其指定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部门长点检次数不得少于本级点检总量30%。
③ 班组级管控由班组长负责。
④ 岗位级管控岗位员工负责,如同一岗位有多名工,则由主操负责。
4.2.3 风险分级管控以点检表的形式进行(附风险分级管控表)。
4.2.4班组级和岗位级管控,必须于接班1小内对责任点位检查完成。
5.1 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发生变化的,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风险辨识,并将辨识情况提交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对管控点位和管控内容进行变更。
5.2 发生安全事故、显肇事故事件,安全环保部应根据事故、事件原因及控制预防措施,对管控点位和管控内容进行变更。
5.3 岗位人员、班组长等各级管控人员发生变化的,所在部门应及时报送安环部,由安全环保部对管控责任人进行变更。
5.4 根据运行效果,安环部可以对管控点位、各级管控责任人员、点检频次进行动态调整和变更,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5.5 公司每年对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点位组织一次更新辨识,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级分险辨识与分级管控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提出考核意见。
6.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分险辨识与分级管控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提出考核意见。
6.3 对不能按时完成风险辨识的班组与部门,纳入月度部门安全考核。
6.4 各级风险管控责任人必须认真点检,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严禁不经检查直接勾选巡查项。安全环保部可通过比对各级巡查信息、现场抽查核实等形式,检查核实各级巡查的真实性、有效性,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每次扣减月度考核分1分。
6.5 各级风险管控责任人必须按时完成点检,每漏检一次,扣减月度考核分1分。部门长点检次数少于本级点检总量30%,每少一次扣减月度考核分1分。
6.6 出现变更因素,未按变更管理要求执行的,每次扣减责任部门月度考核分2分。
7.1 作业条件危险分析法介绍;
7.2 风险辨识表;
7.3 班组风险辨识会议签到表;
7.4风险分级管控点位信息表;
7.5风险分级管控点检表。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格雷厄姆—金尼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作业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进行作业时的一种危险性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由美国格雷厄姆(K.J.Graham)和金尼(G.F.Kinney)提出的。他们认为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用这三个因素分值的乘积D=L×E×C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值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也越大。
评价标准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定性表达了事故发生概率。必然发生的事故的概率为1,规定对应的分值为10;绝对不发生的事故的概率为0,而生产作业中不存在绝对不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故规定实际上不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对应的分值为0.1;以此为基础规定其他情况相对应的分值,见表1。
表1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值L | |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会被预料到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0.5 | 可以设想,很不可能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上不可能 |
(2)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危险性也越大,规定人员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分值为10,最小的分值为0.5,分值0表示人员根本不暴露危险环境中的情况没有实际意义。具体打分的标准见表2。
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值E | |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暴露一次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由于事故造成人员的伤害程度的范围很大,规定把需要治疗的轻伤对应分值为1,许多人同时死亡对应的分值为100,其他情况打分标准见表3。
表3 事故造成的后果分值C | |
分数值 | 事故造成的后果 |
100 | 十人以上死亡 |
40 | 数人死亡 |
15 | 一人死亡 |
7 | 严重伤残 |
3 | 有伤残 |
1 | 轻伤,需救护 |
(4)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经验,规定危险性分值在20~70之间属低危险性,划定为Ⅳ级;每班次进行自查;在70~160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划定为Ⅲ级,需要采取措施整改;在160~320之间,有高度危险性,划定为Ⅱ级,必须立即整改;大于320时,有异常危险性,划定为Ⅰ级,应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整改。按危险性分值划分危险性等级的标准见表4。
表4 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D | |
危险性分值(D) | 危险程度 |
大于等于320(红色) | 极度危险,出现异常不能继续作业 |
大于等于160~320(橙色) | 高度危险,出现异常需要立即整改 |
大于等于70~160(黄色) | 显著危险,出现异常需要整改 |
大于等于20~70(蓝色) | 比较危险,出现异常需要注意 |
**工程作业活动风险辨识与评价表 风险点作业步骤危险源或潜在事件LEC风险评价评价 级别 I-IV风险分级事故类型管控层级编号名称序号名称L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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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辨识与评估会议签到表 | |||
组织部门: | |||
会议主持: | 日期: | ||
风险分级管控点位信息表 | ||||||
风险点位 | 风险级别 | |||||
检查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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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责任人员 | 帐号 | 手机号码 | 系统权限 | 巡查频次 | |
公司级 | ||||||
安环部 | 每周一次 | |||||
部门级 | ||||||
*分公司、事业部 | 每班一次 | |||||
班组级 | ||||||
XXX班 | 甲班 | 每班一次 | ||||
乙班 | ||||||
岗位级 | ||||||
岗位 | 甲班 | 每班一次 | ||||
乙班 | ||||||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有效防范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及监督管理。
3.2 各部门、班组、岗位负责所辖区域的隐患排查。
3.3 各部门、班组、岗位有条件自行整改的隐患,应自行负责整改。
3.4 需要设备部门进行整改的隐患,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整改。
3.5 各分公司、事业部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或配合相关隐患的整改。
4.1 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分级管控的关系:
4.1.1公司、部门、班组、岗位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的过程,即为隐患排查的过程。
4.1.2 各风险管控点位的点检清单,即为该点位隐患排查清单。
4.1.3 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发现风险管控措施失效、疏漏、缺失、故障等问题,即进入隐患整改流程。
4.2 除风险分级管控外,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隐患排查活动。
4.2.1 隐患排查治理公司、部门、班组、岗位四级。
4.2.2 隐患排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
4.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各类隐患排查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4.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公司级综合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
4.2.3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季节性检查,包括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寒防冻、节假日等检查,检查组人员由安全环保部从各部门抽调。
4.3.4 各分公司、事业部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综合检查,原则上半个月一次,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
4.3.4 班组负责组织本班组全面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班组长必须参加。
4.3.5 各分公司、事业部等,负责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包括特种设备、危险工艺、建设项目、消防等检查。原则上,每两月一次,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检查组成员可以从其他部门抽调。
4.3.6 各类检查中抽调到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确合理原因不能参加,应书面向检查组织部门请假。
4.3.6 各类检查中,检查组人员必须向组织部门书面提交各自的检查内容,由组织部门汇总。
4.3.7 班组检查的内容应提交部门备案,各部门检查的内容应提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提交期限为检查组束后三个工作日。
4.4 隐患整改
4.4.1 风险分级管控及其他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
4.4.2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级能整改的,应自行组织整改。本级不能整改的,应上报上一层级,上一层级能整改的,由上一层级组织整改。按此原则逐级上报整改。
4.4.3 各级隐患整改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并在2日向上一层级上报整改情况。确有困难无法按期完成的,应上报延期申请,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特殊情况,由公司负责人签批。
4.4.4 隐患未整改完成前,应对隐患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4.4.5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4.4.6 各级隐患整改完成后,应指定专人复查,并提交复查报告。复查人与整改责任人不得为同一人。复查通过的,该隐患消项。复查不通过,按三定原则继续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提出考核意见。
5. 监督与考核
5.1 安全环保部对各层级的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考核意见。
5.2 上一层级,对下级的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 考核意见。
5.3 未按本规定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对组织部门(班组)扣减季度考核分1分。
5.4 无故不参加检查的人员,每次扣所在部门季度考核分1分。
5.5 检查人员不按时书面提交检查内容的,每次扣所在部门季度考核分1分。
5.6 各类检查不按时提交检查报告备案的,对所在部门(班组)扣减季度考核分1分。
5.7 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组织整改,或未按逐级上报整改原则上报的,扣所在部门季度考核分2分。
5.8 隐患整改未按时完成的,扣整改责任人所在部门季度考核分2分。
5.9 隐患整改未按情况未按时上报的,视同未按时完成整改。
5.10 隐患整改不到位,未通过复查的,视同未按时完成整改。
5.11 隐患复查不认真,不能客观公正评价整改效果的,一经发现,扣复查责任人所在部门季度考核分2分。
6.附件
6.1 安全检查签到表;
6.2 安全检查记录表;
6.3隐患整改记录表;
安全检查签到表 | |||
检查内容: | 检查地点: | ||
检查时间: | 组织部门: | ||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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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7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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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检查记录表 | |||
检查内容: | 检查项目/部位: | 检查时间: | |
参加人员: | |||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 |||
整改措施: | |||
复查情况: | |||
隐患整改记录表 | |||||||||||||
序号 | 检查时间 | 责任部门 | 工段 | 隐患照片 | 隐患描述 | 隐患分类 | 整改建议 | 责任人 | 预计完成 | 是否整 | 整改完成后照片 | 验收人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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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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