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管制度
1.1各岗位使用的消防器材不能放在高温场合,应放置在阴冷通风且便于使用的地方,一般情况下灭火器离地面1米----1.5米高的架子上。
1.2保卫部组织各车间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及时更换失效灭火器材,随时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1.3四氯化碳灭火器要放在专用箱内和固定位置,不准乱仍乱放。
1.4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要确定专人负责,纳入交接班检查交接,保持清洁,完好无损。
2 使用制度
2.1消防器材不准移作他用,不准任意损坏。
2.2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应照价赔偿损失。
2.3使用后的灭火器瓶应统一回收到原料车间,经火切后作废钢加入炉内。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将空灭火器扔进废钢槽、渣大罐内或直接加入炉内。
2.4损坏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配齐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