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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4日

 **禁火规定

  1、**内严禁焚烧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
  2、严禁在**范围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从事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4、**交易区、地下停车库、仓储区为禁烟区,进入市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5、经营户夜间进入市场周边营业房,禁止使用打火机、蜡烛等明火照明。

  动用明火审批程序

  1、在**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的使用单位、部门和个人施工前都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按规定作业。
  2、作业单位办理动火手续审批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单位须加盖公章),随带营业执照、办理人、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身份证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到**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领取《市场动用明火审批表》。
  3、按规定填写审批表,经**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用明火作业需交纳动火安全保证金壹千元,施工期间未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施工结束后不计息予以退还。如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动用明火规定

  1、**营业期间内禁止动火施工(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同意)。
  2、动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批三定(即动火前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配置相应灭火器材及现场公司安全监管人员。
  3、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现场吸烟。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审批内容符合,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
  5、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搬走或隔离施工范围内一切可燃性物品。
  6、电气焊作业前须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动火危险区域范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施工过程中,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清问题处置妥当后方可继续施工。
  9、对未经动火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工具,责令其停止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10、动火作业结束后,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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