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公司应当通过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消防安全专题片、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公司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4.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2本公司、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5组织、引导员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6组织新入港、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5下列人员由公司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5.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5.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5.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5.5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5.6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好培训时间、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