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师生灶及小商店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和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督促师生灶业主及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
四、加强对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管理。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七、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对资质不合格、卫生不达标的承包者坚决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