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配置组全体成员
制度内容:
按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准时、保质、保量和充足供给。如耽误生产,导致半成品积压(特殊情况除外)。视情节扣组长和当事人各5分。
加工前彻底清洗案板和工器具,未达规定要求,扣当事人和组长各5分。
按要求精确计量加入原辅料,不得漏加、少加、多加。违者视情节扣当事人40-60分。
认真精确测量糖水浓度、酸度、温度等各项技术指标,如发现有误测,视情节扣当事人5-20分。
加入原辅料和测量数据必须由两人以上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灌装,违者扣当事人各5分。
糖水打浆必须经两次以上确认无偏差后方可通知罐装,违者扣当事人各扣10分。
配置前必须清洗糖罐和糖水管路,违者扣10分。
配置前要按量领取原辅料,不得过量领取,以防积压受潮,更不能因不领或少领而耽误生产。违者扣组长和当事人各5分。
配置用水必须用101过滤指定专用水,不得以其他水源代替使用,违者扣当事人20分。
领用玻璃、硬塑料、金属、木制品包装原辅料时,需经转移到专用器具后方可入车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领入车间。违者扣5分。
领取原辅料后需先清除外包装的污物和粘附物,保证清洁后方可入车间。违者扣当事人5分。
未用完原辅料要按标牌整齐摆放,注意防水防潮。未达要求,扣当事人各2分。
配置结束后及时清理外包装和垃圾,违者扣当事人和组长各2分。
爱护、合理使用各种仪器、仪表,不得过载使用,更不得违规使用,注意防水、防震、防潮。违者扣10分,如造成仪器损坏,按原价赔偿并扣10分。仪器不用时要按使用说明保管好,违者视情节扣5-20分。
生产中要不定时检查糖水的色泽、味道、糖度等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有明显变化,视变化程度及时处理或上报,违者视情节扣组长10-20分。
生产结束后统计原辅料用量并及时填报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得弄虚作假,违者扣当事人10分。
按生产用量预算定量配置,如有剩余糖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处理。违者视情节扣当事人5-20分。
保持辖区环境清洁,未达规定要求,扣组长和当事人各2分。
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无辜浪费。违者扣当事人和组长各5分。
生产结束后,全面清洗、清点、消毒工器具和工作场地,并填表上报,未达标准或弄虚作假者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