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机务主管的领导下,协助机务主管全面负责机务设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2. 负责机务设备的开箱检验,管理。
3. 负责机务设备的登记造册,核对设备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
4. 负责建立机务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完善设备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合格证)。
5. 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安全情况,检查安全规程、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 有权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各参建单位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7.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8. 有权对安全施工方面存有严重问题的参建单位发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解决。
9. 有权对执行制度不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发生质量事故的参建单位提出考核建议。
10. 有权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参建单位、个人提出奖励建议。
11. 负责机务设备的验收、检验,施工图审查。
12.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3. 负责机务设备的调试、检查、验收、移交生产。
14. 参与工程招标资料、文件的编写、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15.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