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砂轮机安全正确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砂轮机的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由机务班负责。
2、机务班应建立好砂轮机的安全技术台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砂轮机应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在砂轮机的醒目位置贴上“试验合格证”。
4、使用前应对砂轮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砂轮片无缺损或裂纹。
法兰盘直径大于砂轮机直径1/3,并有软垫。
托架牢固可靠,不超过砂轮轴水平中心线,与砂轮最大间隙不超过3mm。
防护罩安装牢固,最大开口不超过90°,其中轮轴水平中心线以上不超过65°。
电动机外壳保护接地(零)良好。
挡屑屏板完好。
对以上项目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开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才能开动。
6、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一段时间,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砂轮机运行时砂轮应无明显的跳动。
7、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砂轮机的安全罩应完整。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侧面。
8、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片。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打磨工件。不准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大工件、硬度较高的材料。对于较小或较大工件,禁止在砂轮机上磨,以防落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架之间,将砂轮挤碎。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准正对其他机器、设备。
9、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10、托架与砂轮片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超过3 mm;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
11、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三分之一时应更换。安装砂轮片时,砂轮片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的垫片,禁止猛击螺帽。
12、工作结束时,应停止砂轮机转动,并切断电源。将砂轮机及地面打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