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的执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设备的润滑部位加油,在没有清洗润滑部位的情况下,必须确保加同一型号的油,以防止油品变质,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元。
2、对所负责设备没有做好日常润滑,发现一处缺油罚责任人5元。
3、设备油池没有及时补充至规定的油位,或加油超过规定的油位,每位处罚责任人5元。
4、设备漏油没有及时治理,每处罚责任人5元。
5、设备润滑部位加油时,润滑器具不清洁,每次罚责任人10元。
6、润滑材料没有及时填写或弄虚作假,每次罚责任人10元。
7、设备润滑档案没有及时填写或弄虚作假,每次罚责任人20元。
8、设备由于缺油而造成设备损坏,按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损失的大小进行处罚。
9、班长、段长、车间主任对设备的润滑富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如发现没有及时对设备润滑的每班罚班长10元、段长2元、主任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