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部署。
(二) 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安全工作情况,及明确公司来年度安全目标并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 制定公司安全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协调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规程。
(四)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组织每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五) 制定、批准并监督与安全有关的预算、投入。
(六)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七)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同时落实解决责任人,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 安委会组织落实各级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九) 在遇到火灾、爆炸、毒物逸散和其他灾难性事故时组织和指挥救灾工作;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十) 安委会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十一) 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